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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扣培训费合理吗
1、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可以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对职工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约定了服务期的,职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向用人单位支付尚未履行期间分摊的培训费。
2、平时加班费应是5倍、周六日是2倍,法定节假日应是3倍。每个月扣除工资总和的20%作为培训费,违法,属于克扣工资和向员工收取财物。因为存在加班费少发及克扣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3、没干满离职要培训费是合法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虽然劳动合同没有约定,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可以证明有培训费,劳动者辞职的应该赔偿。
4、你好:1:厂方的作法是违法的。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职工的职业培训费用应是由厂方承担。2:你文中提到的劳动部门一位科长就有关问题的答复是错误的也是不负责任的[是有意?还是不懂法?还是...。]此事你应向其主管领导反映,不可小视。
5、不论新法与旧法,都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扣押员工工资。企业现以培训费的形式扣押员工的工资。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其在合同中写明,也是无效。无效条件自始无效,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加害方进行赔偿。企业这么规定,对企业是不利的,员工可以企业的合同约定违法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6、工厂收取培训费是否合法取决于是否进行过专业技术培训。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不是岗前职业培训),支付了培训费,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培训协议中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我进厂的时候老板说做不满半年扣半个月工资做培训费,我进来2个月了想...
1、你的问题,企业违法在先,你不存在培训费和辞职的问题,整理好你的从业证据直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寻求帮助。
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3、如果是劳务合同,则其不受劳动法律规范,而是普通的民事问题,普通民事问题讲究意思自治,如果是你们双方认可的,就基本是合理的,除非存在违法法律、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才能主张无效或撤销。
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3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
5、综上所述,你没有做满一年无需扣除学费建议你保留劳动合同、入职证明等。可以和用人单位负责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及时工资发放。你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你们的劳动合同,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建议你保留申请辞职时的相关证据材料;辞职通知书最好通过EMS发送,保存好邮单。
进厂时工厂面试的说做不满三个月辞职要扣500块培训费!
用人单位的这些规定都是无效的,因为这些规定违反《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属于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规定。你签了字也无效。
不靠谱,这种公司的套路是前期告诉你那里不足,但是我们可以给你培训,但是培训期间没有工资,其实就是把你当免费劳动力。
一般不直接收费的,你可以去多了解一下,欺骗的可能性不大——要骗你的,都是一开始就收你钱,因为他们就是冲着钱来的。
关于工厂收取培训费的问题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培训费,在劳动法里有明确的规定,经过公司的培训,就必须在公司服务多少年的,不然提前提出辞职,那么要赔偿培训费的。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平时加班费应是5倍、周六日是2倍,法定节假日应是3倍。每个月扣除工资总和的20%作为培训费,违法,属于克扣工资和向员工收取财物。因为存在加班费少发及克扣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你好:1:厂方的作法是违法的。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职工的职业培训费用应是由厂方承担。2:你文中提到的劳动部门一位科长就有关问题的答复是错误的也是不负责任的[是有意?还是不懂法?还是...。]此事你应向其主管领导反映,不可小视。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因此,用人单位不能单纯地认为只要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时,就可以向劳动者要回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的培训费用。
工厂收取培训费是否合法取决于是否进行过专业技术培训。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不是岗前职业培训),支付了培训费,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培训协议中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