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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该不该赔偿培训费
不需要,合同有规定除外。试用期内辞职,如果用人单位出钱为你培训了,并且用人单位提供了培训期间的发票,则该公司可以要求承担提前离职的违约金。
一般而言,只有职工单方面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一般不得要求其赔偿已出资的培训费。因为单位出现给劳动者提供了培训,劳动者没有为公司工作一定期限的话,单位可以向劳动者索要违约金。但是如果单位没有培训的话,当事人随时可以辞职的。
法律分析:辞职被要求赔偿培训费的处理是,如果是违反劳动合同,要赔偿培训费。在合同期内辞职,而且参加过公司组织的培训,必须在公司服务多少年的,而且按服务年限来分摊培训费,劳动者在约定服务期辞职的,那么赔偿为分摊完的培训费。
法律分析:辞职后培训费用需要支付。如果合同到期,属于正常离职,是不需要缴纳培训费;如果合同没有到期就离职,劳动者需要支付培训费。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从其约定。如果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向职工索赔。
员工提前离职是否需要赔偿公司培训费
法律分析: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依据用人单位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索赔培训费,只限于出资培训的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有培训的话,离职的时候可能是需要赔偿的如果单位在入职的时候给劳动者提供了培训的话,劳动者必须按照合同上的工作期限来工作。如果没有工作到规定年限的,可能需要赔偿违约金。
法律分析:辞职被要求赔偿培训费的处理是,如果是违反劳动合同,要赔偿培训费。在合同期内辞职,而且参加过公司组织的培训,必须在公司服务多少年的,而且按服务年限来分摊培训费,劳动者在约定服务期辞职的,那么赔偿为分摊完的培训费。
不需要,合同有规定除外。试用期内辞职,如果用人单位出钱为你培训了,并且用人单位提供了培训期间的发票,则该公司可以要求承担提前离职的违约金。
公司向离职人员索要培训费用三万元合理吗?
1、法律分析:不合理。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的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员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员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员工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2、法律分析:合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3、当然这种情况也是复合规定,在法律的允许下。但是,也有很多公司在钻这个漏洞,给员工签订的合同模糊不清,等员工离职之后,就向员工索赔培训费用。
4、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5、合法的。公司给劳动者提供外培专项费用,对其进行专项技术培训,是可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劳动者在约定的服务期内辞职,应当按照协议向公司支付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且不超过培训费用的违约金。
6、第一,公司是不是真的为员工支付了培训相关费用;第二,公司支付了培训相关费用之后,是否与员工签订了协议约定了培训服务期,以及员工是否在服务期限内离职;第三,公司讨要的金额是否合理合法。
辞职后公司要求赔偿培训费,合理吗
法律分析:算违反劳动合同,且要赔偿培训费。在合同期内辞职,而且参加过公司组织的培训,那么必须在公司服务多少年的,而且按服务年限来分摊培训费,劳动者在约定服务期辞职的,那么赔偿为分摊完的培训费。
法律分析:合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这里所说的培训是指“专项培训”,主要是用于提高职工某项技能的专业类型培训,不能是上岗培训。
员工培训是作为员工的一项福利,公司从员工工资内扣除培训费属于违法的,但是对于特别的专门培训,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公司要扣培训费合法。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分析: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专业培训后离职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辞职的,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的,并且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在劳动仲裁中,用人单位应当就产生的专项服务费进行举证,如果没有证据,将不会得到支持。
法律分析: 酒店无权这样做。 用人单位用于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劳动者违约时培训费的赔偿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本案中,你没有违约,你是在与酒店签订的 合同到期 后要求离开的,双方此时已不再互享权利互担义务,不存在对职业培训费的赔偿前提。
离职要求赔偿培训费
一般而言,只有职工单方面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一般不得要求其赔偿已出资的培训费。因为单位出现给劳动者提供了培训,劳动者没有为公司工作一定期限的话,单位可以向劳动者索要违约金。但是如果单位没有培训的话,当事人随时可以辞职的。
如果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向职工索赔。
法律分析:算违反劳动合同,且要赔偿培训费。在合同期内辞职,而且参加过公司组织的培训,那么必须在公司服务多少年的,而且按服务年限来分摊培训费,劳动者在约定服务期辞职的,那么赔偿为分摊完的培训费。
其次,如果在员工入职时,公司未明确告知员工需要承担培训费用并签署协议,则员工离职后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培训费用的。因为在此条件下,公司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就不符合合同约定原则,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被视为无效要求。除此之外,一些地方性规定也会对公司和员工在培训费用问题上进行限制。